依据全国工商联和司法部《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》,经杭州市工商联和杭州市司法局同意,商会成立杭州市诸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,由西湖区司法局陈建华局长向商会监事会主席柴汉峰授牌,作为来自“枫桥经验”发源地的诸暨商会,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,必将更好地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和传播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统一、规范、发挥商会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,助力第二故乡杭州“社会协和”工程发挥更好的作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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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全国工商联和司法部《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》,经杭州市工商联和杭州市司法局同意,商会成立杭州市诸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,由西湖区司法局陈建华局长向商会监事会主席柴汉峰授牌,作为来自“枫桥经验”发源地的诸暨商会,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,必将更好地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和传播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统一、规范、发挥商会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,助力第二故乡杭州“社会协和”工程发挥更好的作用;